中國拖車公告稱:“本公司自查中發(fā)現(xiàn)個別單據(jù)存在瑕疵后,即刻向公安機關報案,F(xiàn)公司正積極尋求政府和司法部門支持,力爭保全該存款!
由此判斷,該公司留存的存單很可能系偽造,真實的存單則可能作為質押物提交給了銀行方面。在相關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承兌或貸款未按期償還的情況下,存單所涉及款項已被銀行凍結、劃走。
該案自曝光至今已四個月,中國拖車一直未披露案件的進展。說明相關款項短期內能否收回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如果中國拖車與齊魯銀行之間能夠通過協(xié)商解決這一問題,那么資金收回的進度可能會較快,如果協(xié)商無果,最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那么可能會經歷法院一審、二審等漫長的訴訟程序,則相關款項的收回至少需要一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當然,前提是齊魯銀行不能破產,只要齊魯銀行還在,收回款項的希望就在,即使可能遙遙無期。
巨款涉案暴露公司資金管理漏洞
通常企業(yè)的流動資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其銀行賬戶,并不需要銀行開具存款單據(jù),只有定期存款才會有存款單;該公司公告中所稱“個別單據(jù)存在瑕疵”之單據(jù)應該是定期存款單。而以中國拖車2010年末近60億元銀行貸款余額來看,該公司并沒有大量閑置資金可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銀行,5億元定期存款顯然不在該公司資金計劃之中。既然如此,為何遲遲未能發(fā)現(xiàn)?
資金由銀行賬戶劃出并轉存為定期存單后,銀行賬戶上資金會相應減少。如果該事項是由該公司內部個別工作人員違規(guī)所為,那么,5億元資金從銀行賬戶劃出的當月,銀行寄送的對賬單以及其后每個月的對賬單上都應該能夠反映出這一問題。然而,直到齊魯銀行偽造金融票證案東窗事發(fā),中國拖車才匆忙發(fā)布公告:“本公司自查中發(fā)現(xiàn)個別單據(jù)存在瑕疵”、且涉及5億元巨額存款,說明中國拖車資金管理上存在嚴重漏洞。
當然,如果齊魯銀行寄送的銀行對賬單數(shù)據(jù)也是假的,那就另當別論,說明銀行與中國拖車內部人員惡意串通合謀,由此造成的損失將主要由齊魯銀行承擔,并相應減輕中國拖車在該案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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